1. 出生后至十八岁之间,女儿享有与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选择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合适的。
2. 在我国,父亲对子女有监护权,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子女未满18岁,还需要由母亲承担监护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母亲不能选择自己作为孩子的大致监护人。
3. 如果母女之间的利益冲突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考虑子女人身权利的最大化,来决定监护人的归属。
4. 在某些情况下,比如父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母因精神疾病无法亲自照顾孩子时,法院可能会选择其他合适的人选作为监护人。
5. 最终的决定权在于监护人所在的社区,这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的决定。但总的来说,只有当父母和监护人都愿意为孩子提供一个最佳的生活环境时,法院才可能选择其为孩子的大致监护人。
以上是基于“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得出的观点。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随着国家法律和社会实践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在购买保险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结:以上是基于“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得出的观点。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随着国家法律和社会实践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在购买保险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律师,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