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这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险性及嫌疑人个人情况等因素。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对未决犯采取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其中包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因此,诈骗罪犯能否取保候审,首先需评估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诈骗罪作为一种财产型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公私财物的非法占有以及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将更重。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大、手段恶劣或有再犯可能的,通常会认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这可能会影响取保候审的批准。
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是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重要因素。如嫌疑人无前科劣迹、有固定住所和职业、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且不存在逃避侦查或干扰证人作证的风险,这些都有利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如果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这也可能成为支持取保候审的理由。
若获准取保候审,嫌疑人或其家属需提供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保证人则需满足法定条件,如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与案件无牵连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不逃避或妨碍司法活动。
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包括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不得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违反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可以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情节决定是否转为逮捕。
综上所述,诈骗罪犯能否取保候审,需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社会危险性、嫌疑人个人情况及其对取保候审规定的遵守能力。虽然法律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实践中,诈骗罪因涉及公共利益和财产安全,往往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因此,嫌疑人及其代理律师应充分准备,合理阐述取保候审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同时确保所有申请材料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