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核心在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保留驾驶证。这涉及到法律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权益保护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责令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这一规定明确说明了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不得妨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等。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这一条文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取保候审人员是否可以保留驾驶证,但是表明驾驶证的有效性与驾驶人的行为记录紧密相关,而这些记录通常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调查影响。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这条规定强调了驾驶资格需要通过一定的考核才能获得,但并未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是否能够保留驾驶证做出明确限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三机关协作机制的意见》也提到了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保障措施,该意见指出,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确保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与程序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原则上应保留其驾驶证,因为驾照的有效性更多依赖于个人的驾驶行为记录而非是否处于强制措施中。然而,具体操作中,还需结合各地具体的实施细则来判断,因为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犯罪行为的性质,可能导致驾驶证被吊销或扣留的情况。
总结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应该保留其驾驶证,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导致驾驶证被吊销或扣留。这不仅符合法律精神,也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