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受益人的设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保险受益人。但应注意的是,投保人只能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指定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有权不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二、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方式
1. 自愿选择:投保人可以自愿将自己指定为保险受益人。
2. 代理指定:如果投保人无法亲自填写保险单或者其他书面文件,可以委托他人代其填写和签署,并将其指定为受益人。
3. 法定指定:对于有抚养义务关系的近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他们指定为受益人。
三、保险受益人的权利
1. 被保险人的遗产应先由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然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顺序进行领取。
2.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发生疾病身故,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四、保险受益人的责任
1. 受益人需要妥善保管并使用保险金。
2. 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除非有事先明确的协议,否则受益人不能自行决定分配保险金给其他任何人。
五、结论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和权利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以便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结: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保险受益人的设定和权利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条款,以便在被保险人死亡时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