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 《婚姻法》第8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协议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继承法》第13条第一款规定:“遗产包括公民死亡后的遗留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遗产形式。
3. 《合同法》第91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这是处理财产问题时的一般原则。
4. 《民法典》第117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给继承人以外的人的除外。”
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其次,遗产包括公民死亡后的遗留财产,继承人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遗产继承。再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最后,《民法典》的规定进一步确认了上述基本原则。因此,在涉及财产分配和继承问题时,必须按照以上法律依据来进行操作。
总结: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其次,遗产包括公民死亡后的遗留财产,继承人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遗产继承。再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最后,《民法典》的规定进一步确认了上述基本原则。因此,在涉及财产分配和继承问题时,必须按照以上法律依据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