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子女在离婚后仍有权利选择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
二、财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为债务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但未作见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前款规定外,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的,应当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三、子女教育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仍有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义务尊重并配合对方履行这一义务。”
四、监护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不能代理的,由被代理人的近亲属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明确的遗嘱确定监护人的,依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亲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因此,如果离婚时涉及到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应优先考虑由有监护权的一方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五、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到保护。因此,离婚协议书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认真对待离婚协议的内容,并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
总结::在离婚中,由于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子女教育、监护权等多个重要事项,因此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非常重要的。双方应当认真对待离婚协议的内容,并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