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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仅约定姓名?

用户:149****8879 樊城区 2024-04-26 01:45 保险理赔 浏览量:2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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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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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通常被明确指定,如果只约定姓名,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五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 确定性:《保险法》(第38条)规定,受益人是指“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只提供姓名,必须确保没有歧义,且保险公司能通过有效身份证件找到此人。

2. 明确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强调,受益人的指定应当具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姓名加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有助于明确。

3. 权利转移:若受益人死亡,其权利可能需转移给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现已改为《民法典》)规定,未指定或指定不明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仅约定姓名,还需考虑后续继承问题。

4. 权益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包括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险公司应告知受益人合同内容,确保他们理解自己的权利。

5. 变更问题:如需变更受益人,通常需要经过投保人书面通知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保险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如未明确指定变更程序可能导致变更无效。

总结:

:虽然只约定受益人姓名看似简单,但在实践中,还需明确其他必要信息,以避免法律纠纷。同时,受益人和投保人都需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保险受益人仅约定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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