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性质**: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明确了身故受益金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个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
1:受益权的确定《保险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这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受益权的归属。
2:受益权的变更与撤销《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表明受益人的权利并非固定不变,可依规定进行调整。
3:受益金的支付《保险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保险金请求权由受益人行使。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否则将丧失其权利。此条明确了受益人需在一定期限内主张权益。
4:法律纠纷处理《保险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保险金请求权发生争议的,由保险人和受益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了法律途径。
总结:综上,人身故受益金的保险法主要涉及受益人的指定、权利确定、变更、支付以及纠纷解决,旨在保护被保险人、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