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因此,更改保险受益人名字需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允许变更,可进行操作。
二、书面申请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通常,需要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受益人变更申请书,并明确新受益人的信息,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三、保险公司的审核
依据《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人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在接到变更请求后,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会办理变更手续。
四、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变更受益人后,新的受益人权利自保险公司同意并记录在案时起生效,对保险金的领取有法律效力。
五、权益保护
如果原受益人对此有异议,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受益人变更需确保所有相关方知情,以防止权益纠纷。
总结::更改保险受益人名字需遵循《保险法》相关规定,确保合同允许,书面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变更后的权益变动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要确保变更过程公平透明,防止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