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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选定还是法定?

用户:178****7047 浔阳区 2024-04-27 09:50 保险理赔 浏览量:830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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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概念定义

在《民法典》中,“受益人”是指在人身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保险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

2.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费的,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分期支付;未约定分期支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投保人应当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3.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遗嘱的,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继承权。”

4.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直系亲属、配偶、抚养人、扶养人或者监护人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代为行使请求权。”

三、法律后果

保险受益人的选择直接影响到保险赔偿金额。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并且有指定的受益人,则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付;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具有代位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人行使请求权。

四、建议

为了保障保险权益,建议投保人和受益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确定受益人,可以考虑将保险金分配给多个家庭成员,以便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总结:

为了保障保险权益,建议投保人和受益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确定受益人,可以考虑将保险金分配给多个家庭成员,以便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保险受益人选定还是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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