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
1. 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才能订立遗嘱。
2. 被遗嘱人无遗嘱意识。如果被遗嘱人在遭受外界刺激或者精神疾病等情况导致无法理智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意愿时,此时不能作为遗嘱人的合法代理人来处理其遗产事宜。
二、遗产性质与数额
1. 遗产为个人财产,只能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享有。遗嘱人在世时并未对财产进行明确分割,所以没有设立继承人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个人所有。
2. 遗产的数额通常按照遗嘱人的生前遗产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遗嘱人去世后,其遗留下来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将按照比例分配给遗嘱人的继承人。
三、遗嘱执行人的设定
1.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的要求,应当由他们的亲属中的一人担任遗嘱执行人。此外,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则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承担。
2. 执行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经验,包括熟悉遗嘱的内容、履行义务的能力等。
四、遗嘱设立的费用
1.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的设立手续费由受益人承担。
五、债务问题
1. 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债务应该如何偿还的话,那么该债务将会归属于受益人。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了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期限的话,那么该债务就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进行偿还。
总结::以上就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分析关于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否有欠款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地域、遗产性质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在涉及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