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效力:根据《保险法》第46条,未成年人作为保险受益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权利。如未成年人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自行决定,但需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2. 知情权与同意权:依据《民法典》第19条,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保险受益权事项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决定并告知。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可以独立决定,但重大事项仍需监护人同意。
3. 监护权转移:在未成年人未满18岁时,若父母离异或死亡,监护权可能转移给其他法定监护人,此时保险受益人随之变更。《民法典》第36条规定了监护权转移的相关规定。
4. 利益保护:为防止未成年人滥用保险金,法律规定了保险金的领取和使用须符合其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将保险金支付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5. 终止与变更:当未成年人达到法定年龄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其保险受益人权益通常自动终止,除非有新的协议。《保险法》第47条规定,受益人变更必须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总结::未成年人作为保险受益人,其权益受到严格法律约束,涉及知情权、同意权、监护权转移、利益保护及权益终止等多方面。法定代理人起着关键作用,确保保险金用于其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