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设立**:根据《保险法》第42条,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被保险人有权利自主选择受益人,无需征得他人同意。
1:指定方式《保险法》规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保险单、批注等)或口头约定明确指定受益人,但需确保有证据证明。若未指定,依法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金。
2:变更与撤销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随时变更,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取得有效书面文件。若被保险人生前未明确表示,死亡后不得随意变更。《保险法》第44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经保险人同意。”
3: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无参与保险事务的决策权。若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金将丧失。《保险法》第46条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4:争议解决如对受益人资格或保险金分配有争议,可依据《民法典》第1159条,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被保险人的意愿、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总结::保险意外险的受益人制度旨在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其设立、变更、权利义务以及争议解决均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被保险人需明确指定受益人,并确保相关行为合法,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