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指定权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具有完全的选择权,可以自由决定谁是受益人,不受任何限制。
二、受益人类型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可以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通常指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指定受益人则是被保险人自行选择的人。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应明确其受益顺序和份额。
三、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同时,受益人应配合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若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将丧失受益权,保险金归入被保险人的遗产。
四、受益人变更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指出,被保险人有权变更受益人,只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变更后的受益人权利优于原受益人。
五、受益权的继承
如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后身故,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其受益权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总结::身故保险受益人的关系主要涉及被保险人的指定权、受益人的类型与权利义务、受益人的变更以及受益权的继承。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权益,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分配。在实际操作中,需严格遵循《保险法》相关规定,确保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