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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加第一受益人?

用户:131****1637 临川区 2024-04-27 09:40 保险理赔 浏览量:1484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概念

1. 基本定义:保险是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2. 受益人的划分:保险人可以将被保险人分为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如果只有第一受益人或者无第一受益人,则视为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二、《民法典》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应当推定由被保险人指定为受益人。

三、案例分析

1. 案例一:假设甲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内甲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甲的妻子乙作为法定的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谁是受益人。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判决乙为受益人。

2. 案例二:假设丙购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内丙去世,其妻子丁作为法定的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谁是受益人。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判决丁为受益人。

四、结论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划分,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因此,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应当推定由被保险人指定为受益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并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受益权。

总结: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划分,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因此,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应当推定由被保险人指定为受益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并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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