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的选择权
根据《民法典》第193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在订立时,应当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并且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权对被保险人的财产或者其设定的保险权益进行指定。
二、受益人的确定
《民法典》第638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知道保险标的及其性质,也应有权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金的分配情况。因此,无论是哪一方提出要求,保险公司都应当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状况、保险金的计算方法等。”
三、受益人的资格
根据《民法典》第721条的规定,受益人的资格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情况而确定的。只有被保险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受益人。这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亲属、配偶、抚养人、照顾人、受益人等。
四、受益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724条的规定,受益人的法律责任也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意愿而确定的。如果被保险人在未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金转给他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的规定,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也是基于被保险人的意愿而确定的。如果被保险人在未得到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保险金转给他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
对于保险终身寿险而言,受益人应该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人。这种指定可以是被保险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的指定。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应该为受益人的利益负责。此外,为了确保受益人的真实身份,建议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核实确认。
总结:对于保险终身寿险而言,受益人应该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人。这种指定可以是被保险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的指定。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应该为受益人的利益负责。此外,为了确保受益人的真实身份,建议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核实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