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问题是关于被拘留人员是否可以在拘留期间会见律师,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出发,我将从拘留性质、律师会见权、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要求和实践操作五个方面进行深入解析。
拘留性质: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类型。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在短期内实施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两者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也有所不同。
律师会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享有会见律师的权利,但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并不享有此项权利。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程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实践操作:实践中,看守所一般会要求律师提供身份证件、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函等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会见手续。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略有不同。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充分保障了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会见律师的权利,但行政拘留人员则不享有此项权利。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