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房屋、土地、林木、文物、动产等。”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或者死者生前指定的遗产都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相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以上顺序的继承人有权平均分配遗产。
三、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是指由养父母抚养长大的孩子;非婚生子女是指未与父母建立血缘关系的孩子。他们同样有权利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的养父母。这里的“配偶”的范围只限于已婚者。因为他们具有抚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即使他们的配偶已经死亡,他们的养父母也有权继承其遗产。
五、第五顺序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的丧偶子女。这是指如果遗产中有遗嘱,那么该遗嘱执行人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他有权继承全部或部分遗产。
总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四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养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遗嘱执行人的丧偶子女。他们都有权利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