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关系:保险合同是基础。受益人作为被保险人的利益代表,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当保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时,受益人有权依据《保险法》第46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提起诉讼。
2. 合同纠纷:如保险人因主观过失或欺诈行为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受益人可能依据《合同法》第52、54条(关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规定)主张权利,包括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并追索未支付的保险金。
3. 侵权责任:如果保险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保险代理条例》等规定,对受益人造成损失,受益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起诉,如《侵权责任法》第15条(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法律责任)。
4. 仲裁与诉讼选择:根据《仲裁法》,对于保险合同争议,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但若一方不同意仲裁,受益人仍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第6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对此有明确规定。
5. 行政救济:在某些情况下,受益人也可寻求保监会的行政监督和救济,如《保险监督管理办法》。但若行政救济无果,受益人仍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总结::受益人有权在保险人违约或损害其合法权益时,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保险法、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但具体诉讼能否成功,还需结合案情及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