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的权益
1. 保险金领取权:根据《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未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或者未获得保险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因此,即使被保险人死亡或失踪,保险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仍有权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索赔权: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被保险人的家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主张其应得的赔偿金额。
3. 投保人对受益人享有管理权:保险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受益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使用保险金,并且在受益人需要时,可以随时请求公司提供帮助。这些都体现了投保人的管理权。
二、受益人的权益
1. 受益人有权确定保险金支付的对象:根据《保险法》第27条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支付。此外,受益人还可以选择由其他特定的人来代替他们接收保险金。”
2. 受益人有权要求变更受益人:如果受益人认为原受益人不适当或者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有权要求变更受益人。但这种变更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3. 受益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的赠与行为:根据《保险法》第28条的规定,“受益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的赠与行为。受益人有权决定自己应该得到多少保险金,而不受赠与人的影响。”
三、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失踪,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应当支付给受益人。同时,受益人也有权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享受保险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关于受益人管理权的规定,例如收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支付或者是否将保险金用于其他用途等。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失踪,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应当支付给受益人。同时,受益人也有权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享受保险的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关于受益人管理权的规定,例如收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支付或者是否将保险金用于其他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