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保险作为一种人身保险形式,其主要作用在于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经济保障,当被保险人去世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障时,受益保险可以为受益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从法律角度上,受益保险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保护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等情形,否则影响保险人核定保险费率。”如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不能核定合理保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赔偿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为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可以约定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时,给付保险金或者给付现金价值。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时,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支付的赔偿费用,归被侵权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所有。”
三、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附义务的合同,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或者降低保险金给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四、保护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生命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投保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请求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履行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按照自己的意愿履行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二)对方有理由认为按照自己的意愿履行合同不利于自己的;(三)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赔偿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五、维护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无效或者被解除的,不影响合同中其他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同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支付的赔偿费用,归被侵权人或者善意第三人所有。”
综上所述,受益保险在维护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充分、合理的保障。同时,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相关情况,以便保险人合理核定保费。当被保险人去世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障时,受益保险可以为受益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从而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总结:综上所述,受益保险在维护被保险人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充分、合理的保障。同时,被保险人及其家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相关情况,以便保险人合理核定保费。当被保险人去世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障时,受益保险可以为受益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从而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