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土地承包转包后遭遇拆迁,补偿权益归属及计算方式。
1. 承包权与转包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这意味着,如果土地已合法转包,补偿应给予实际耕作者。
2. 补偿对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因此,土地补偿金通常给集体经济组织,而地上物和青苗补偿给实际投入者。
3. 转包合同约定:合同中可能对拆迁补偿有明确分配条款,按照“契约自由”原则,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尊重合同约定。
4. 法律保护:《物权法》第12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集体收益。确保了即使转包,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
5. 协商解决:若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寻求公正处理。
总结::土地承包转包后的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土地补偿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一般情况下,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地上物和青苗补偿归实际耕作者。但具体权益分配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转包合同以及具体情况。如有争议,可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