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权利平等原则
1. 受益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983条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上述权利。”因此,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改变自己受益人资格的权利。
二、法定继承权
2. 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其财产可以通过指定或者遗嘱的方式进行合法分配。这与《继承法》第11条规定相符合,规定了老年人享有遗产继承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这也是《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四、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4. 如果某一方欠债,另一方有权要求债务人还债。这是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3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债务的清偿达成协议”,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选择债务人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五、特殊情况下的利益调整
5. 根据《民法典》第987条的规定,当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如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例如,被保险人死亡未确定死亡原因的,保险公司有权变更受益人。
综上所述,受益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变更自己的受益人,并且无论是否在法定继承中取得财产,都有权享有继承权。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利益调整,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据。
总结:综上所述,受益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变更自己的受益人,并且无论是否在法定继承中取得财产,都有权享有继承权。此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利益调整,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