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领取保险金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们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为何保险人被称为受益人:
1. 合同约定权责: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保费后,与保险公司约定,在特定风险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的设定体现了这一责任的明确指向,即只有指定的受益人才能享有此权利(《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2. 保障利益的定向性:保险的核心功能在于转移和分散风险,而受益人的设置确保了保险赔偿或给付的利益直接流向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的相关方。这种定向性使得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保险法》第十八条)。
3. 法律权益保护:受益人作为保险合同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若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未按约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则受益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险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
4. 变更与指定权: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可以指定受益人,并可随时变更受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这表明受益人的身份具有可调整性,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5. 遗产继承及税务规划:在一些人寿保险中,受益人的指定还可以涉及遗产税等方面的考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可能构成遗产的一部分,但若指定受益人为非直系亲属或其他指定对象,可能有助于规避或减少遗产税负担(《继承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制度旨在明确保险赔偿或给付的利益归属,保护保险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资深高级律师视角看,受益人的存在不仅符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对于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制度旨在明确保险赔偿或给付的利益归属,保护保险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资深高级律师视角看,受益人的存在不仅符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对于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