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个人死亡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自行决定,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
1: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有权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且不得损害原有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调整受益人。
2:无指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金将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顺序通常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
3:受益人权益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受益人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优于被保险人的债权人。这意味着受益人有权优先获得保险赔偿,不受被保险人债务的影响。
4:受益人资格受益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已死亡或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其权益将按法定程序处理。
总结::个人死亡保险的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可依法变更,未指定时则由法定继承人接收。受益人享有优先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并需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在处理受益人权益时,应遵循《保险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权益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