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希望了解2019年土地拆迁过程中的权益保障和应得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征地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指出,征收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不满,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如征地补偿方案等,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在2019年的土地拆迁中,被征地农民有权获得公正的补偿,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同时对于补偿和安置的争议,也有相应的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务必关注政策更新,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