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返还式保险旨在保护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财产免受意外损失。从这个角度来看,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 可见,这些保险产品都是为了保障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弥补损失
返还式保险的赔偿金通常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而不仅仅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因此,受益人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作为主要的财务支柱,减轻被保险人的家庭负担。
根据《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应当立即支付给受益人。” 在此情况下,受益人是整个赔偿过程中的核心角色,他们的资金将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和安葬费用。
三、遗产传承
如果被保险人在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财产可能会被全部分配给保险公司的员工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有权成为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获取被保险人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由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或者对被保险人有抚养关系的近亲属代为管理财产。” 如果受益人能够证明他们对被保险人有抚养关系,那么他们可能有权获得部分甚至全部的遗产。
四、经济支持
返还式保险的赔偿金可以直接用于支付医疗费、丧葬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这使得受益人能够在遭受意外损失的同时,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
根据《保险法》第19条的规定:“责任限额以外的部分,保险公司在每次事故发生后的180日内仍不能支付全部赔款,且投保人请求支付全部赔款的,保险人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五、解除合同关系
如果受益人未能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行为,例如隐瞒事实或者利用保险人的信任,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受益人退还剩余的保险金。
根据《保险法》第47条的规定:“保险人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尽快退还保险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受益人违反了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其退保并追偿损失。
总结::返还式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在无法确定被保险人生存期间需要多少赔偿的情况下,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他们的资金将在赔偿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同时,如果受益人未能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行为,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受益人退还剩余的保险金。总的来说,返还式保险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保障工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