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权利
生存金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当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期给付保险金。受益人是享有这份保险利益的人,通常由投保人指定。《保险法》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二、指定权
根据《保险法》第37条,投保人有权自主指定受益人,但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若无指定,按照法定顺序,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
三、变更权
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但须通知保险公司并经其同意。《保险法》第38条规定:“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
四、受益人的权益保护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有权领取保险金,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法》第41条强调:“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五、争议解决
如关于受益人资格或权益产生纠纷,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结::生存金保险的受益人指定、变更及其权益保护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投保人在行使权利时需遵守法定程序,同时,受益人在保险金请求权上具有优先地位。在遇到争议时,应依法寻求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