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资料,无论是否公有化或者公有性质,只要是经过双方共同劳动和使用而取得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8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的管理方式、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由夫妻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随时要求分割的权利。”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有权要求分割。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9条的规定:“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有偿的。”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但并非法定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扶养责任。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是公民生前合法财产的一部分,与公民死亡并无直接关联。继承人的顺序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得到的份额。”因此,被继承人生前购买的房屋是其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不受继承法保护。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夫妻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且被继承人在去世前购买的房屋不是遗产范围,不受继承法保护。这些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运用婚姻家庭法律。
总结: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夫妻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且被继承人在去世前购买的房屋不是遗产范围,不受继承法保护。这些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运用婚姻家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