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确立**:保险受益人是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有权自由选择受益人,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1:权益保护《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受益人的权益受法律保障,保险公司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向其支付保险金。
2:变更与撤销《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受益人的设定并非一成不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理范围内可进行调整,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3:优先级与份额《保险法》第四十条:“受益人分为第一顺序受益人和第二顺序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视为第一顺序受益人。”法律明确了受益人的优先级和分配比例,确保公平性。
4:死亡保险金的处理若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前已去世,《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此时保险金将按照遗产处理。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名字及其权益在《保险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设立、变更、权益保护、优先级及死亡情况下的处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法合理指定受益人,保障其权益,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任何变动,以确保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