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协议中载明其处理保险事故的方式和期限。如果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提出索赔,且没有提供证明自己损失事实的证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承担了赔偿责任。
二、受益人是否享有保险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受益人具有保险利益。
三、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只要签订的保险合同有效,那么受益人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四、受益人是否有权获得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追偿。”因此,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五、保险金的分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保险金用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受益人接受保险金时无须再负担任何义务。”因此,保险金的分配方式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者生存情况。
总结::保险受益人享受保险利益,可以通过签订保险合同、依约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等方式获得保险金。但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保险合同被解除或被撤销,受益人将无法获得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