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权利来源: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的权利源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金的权利。因此,当保险事故发生,受益人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保险公司。
2. 诉讼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保险受益人,其权益直接受保险合同影响,故具备诉讼资格。
3. 索赔权: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若保险公司未履行,受益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或给付。
4. 优先受偿权:《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金请求权优于其他债权。这意味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优于其他债权人,法院通常会支持受益人的诉求。
5.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详细的诉讼程序,受益人作为原告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诉状、证据等,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结::保险受益人作为原告起诉保险公司,其权利基础在于保险合同,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资格,有权索赔并享受优先受偿权。在法律程序上,他们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