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法中,保险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 自愿指定:根据《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有权自主决定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以是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这赋予了被保险人选择权。
2. 人身保险特例:对于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通常默认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保险法》第41条)。
3. 被保险人变更:在某些情况下,如婚姻状况变化、死亡等,被保险人可以依法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46条)。
4. 无指定或指定不明:若被保险人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不存在、放弃权利,法律规定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保险法》第47条)。
5. 法律效力:保险合同一旦生效,除非有法定事由,否则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变更需符合相关程序,并得到保险公司同意(《保险法》第50条)。
总结::保险受益人是否为本人,取决于投保人的选择和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自主决定,但需遵循法律规定,且保险合同变更需符合法定程序。若无明确指定,受益人可能成为遗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