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权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里的“遗嘱”指的是一个人在死后自愿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身后的事情。遗嘱是受托人代为管理遗产的人向被委托人出具的一种书面文件。
2.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遗嘱应当载明财产权利归属。有多个遗嘱的,应当采用打印形式存档备查。”
二、家庭成员对遗嘱的承认和执行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由其他监护人代理。”这里的“法定代理人”是指依法取得继承权的法定代理人。如果遗嘱中有明确指定某个人作为遗嘱的法定代理人,那么这个指定的人必须在其死亡后,继续履行遗嘱中的授权。
2.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录音录像资料要留存。”
三、遗产分配
1.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亲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如果一个被抚养人或被扶养人配偶去世,那么其他未结婚或尚未再婚的同居人也可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
2.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仍具有继承权。”这是为了保障被抚养人的权益。
四、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
1.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带的债务,继承人应负责清偿。但是遗嘱生效后,债务转由受遗赠人承担的除外。”
2.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先进行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五、遗嘱争议的诉讼解决
1.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禁止非法侵犯。”如果发现有人在遗嘱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虐待被抚养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遗产人死亡,首先要看遗嘱是否有效,然后看遗嘱中是否有任何与被抚养人相关的条款,如果有,那么被抚养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遗嘱中关于继承的条款。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遗产分配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遗嘱无效或者存在遗嘱争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来帮助处理这些问题。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遗产人死亡,首先要看遗嘱是否有效,然后看遗嘱中是否有任何与被抚养人相关的条款,如果有,那么被抚养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遗嘱中关于继承的条款。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遗产分配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遗嘱无效或者存在遗嘱争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来帮助处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