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指定身故受益人。受益人的权利源于保险合同,而非法定继承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2. 受益权确认:《保险法》第43条规定,受益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确认,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权利,此时保险公司将按照法定顺序或合同约定处理保险金。
3. 转让与变更:受益人可以转让其受益权,但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法》第44条指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保险金请求权。
4. 法定继承: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受益人明确放弃,保险金将按《继承法》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列明了法定继承顺序。
5. 保密义务:保险公司对受益人的身份和领取保险金情况负有保密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受益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有所规定。
总结::身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具有特殊地位,其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在行使权利或转让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则承担保密等义务。若无明确约定,法定继承权作为最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