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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指定受益人 案例?

用户:196****7455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024-04-25 20:48 保险理赔 浏览量: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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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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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先生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指定其妻子乙女士为受益人。后甲先生因意外去世,保险公司需向乙女士支付保险金。然而,甲先生的父母丙先生和丁女士提出异议,认为他们作为甲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有权分享保险金。

1:受益人的确定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在此案例中,甲先生指定乙女士为受益人,符合法律规定。

2:受益权的优先性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这意味着乙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其权利优于法定继承人。

3:受益权的变更

如果甲先生在生前未变更受益人,那么乙女士的受益权不会因甲先生的死亡而改变,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4:争议解决

若丙先生和丁女士对受益人有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他们可以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证据判断受益人资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5:保险金分配

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保险金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受益人乙女士。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甲先生在购买保险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无效行为,否则乙女士有权全额领取保险金。

总结:

:在本案例中,乙女士作为指定受益人,其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权接受保险金。甲先生的父母虽然为法定继承人,但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的权利不能对抗指定受益人。如果存在争议,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将根据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保险指定受益人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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