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
1. 《民法典》第1189条:接受遗赠应当清偿被接受遗赠人的债务。如果接受遗赠人没有清偿债务,或者未能清偿,受赠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接受遗赠。
2. 《民法典》第1193条:接受遗赠的顺序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指定的人共同决定。
二、资深高级律师观点:
接受遗赠时,接受人需支付遗赠财产的款项,并在遗嘱中明确分配方式。若接受人未按遗嘱支付遗产,或未能支付,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因此,对于如何理解接受人是否享有权利,以及如何确定其权益归属,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
总结:接受遗赠时,接受人需支付遗赠财产的款项,并在遗嘱中明确分配方式。若接受人未按遗嘱支付遗产,或未能支付,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因此,对于如何理解接受人是否享有权利,以及如何确定其权益归属,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