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保险身故受益人可选?

用户:162****8150 孟津县 2024-04-25 20:49 保险理赔 浏览量:1505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在分析保险身故受益人的选择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法律方面进行探讨:

1:合同约定

根据《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有权指定受益人。如《人身保险合同条例》指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指定方式

受益人的指定通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填写保单或单独签订受益人指定书。《保险法》第33条强调,受益人应由投保人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经其同意。

3:变更权利

受益人并非固定不变,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享有变更受益权。例如,《保险法》第35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

4:受益顺序与份额

部分保险产品允许设定受益顺序和份额,如第一顺位受益人先领取保险金,如有剩余则分配给第二顺位。《保险法》对此未作具体规定,但实践中一般遵循合同约定。

5:法定继承

若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在身故后无法履行领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金将依法归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所有。《继承法》对此有详细规定。

总结:

:身故受益人的选择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地位,受法律保护。投保人在指定时需遵守法定程序,且可根据需要调整。若无明确指定,保险金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因此,明智选择受益人并确保合同清晰明了,对保障家庭利益至关重要。

保险身故受益人可选?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