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优先级:根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版),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但只有在支付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后,剩余部分才可用于清偿债务。因此,身故受益金首先用于赔付受益人,除非有特别约定。
2. 债权与保险权益:债权人对保险金享有请求权,但这种请求权必须在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之后才能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债权人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债权。
3. 约定优先: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险金的使用优先顺序,例如偿还贷款,那么应遵循此约定。这需要查看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4. 保单现金价值:对于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如终身寿险,如果投保人在身故前已提取了部分现金价值,那么剩余的保险金可能用于清偿债务。但这也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5. 法律禁止:不得将保险金用于非法或非合理目的,如赌博或犯罪活动。否则,保险金可能无法用于清偿债务。
总结::保险身故受益金通常不直接用于偿还债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有特殊约定。债权人需在受益人获得保险金后寻求司法途径追偿。保险金的使用受法律保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