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的定义标准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 明确指定: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权利归属:受益人是合同中的特定权利人,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保险金的权利。《民法典》第1170条规定,受益人接受保险金后,对保险人不再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3. 意思表示真实:受益人的指定需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待定或无效。《民法典》第143条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4. 变更与解除:投保人有权在保险期间内变更或解除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人。《民法典》第1171条规定,投保人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但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
5. 法律禁止:不得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受益人,除非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典》第116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险利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确定以合同约定为准,要求指定明确,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同时,对于特定人群的指定需要特别注意法律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