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出具保险单时生效。在“本人身故父母受益”保险中,投保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保险公司签订有效合同,指定父母为受益人。
1:受益权《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在本案例中,父母作为受益人,有权在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保险金,但需确保指定清晰,避免争议。
2:保险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须按约定支付保险金给指定的父母,除非存在欺诈、隐瞒等法定免赔情形。
3:权益保护《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这意味着父母作为受益人,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险公司必须依法支付保险金。
4:继承问题若父母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保险金可能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但若父母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尚存,他们直接享有保险金,不受遗产法影响。
总结::本人身故父母受益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父母作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父母的权益受《保险法》和《继承法》双重保障,确保了他们在被保险人身故后的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