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这一权利源自《民法典》第189条的规定。
二、其次,保险受益人有权享受保险金给付。根据《民法典》第276条的规定,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
三、第三,保险受益人在遭受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补偿。这一权利源自《民法典》第316条的规定。
四、第四,保险受益人的请求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提出。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期限,那么保险公司的决定就可能无效。这一权利源自《民法典》第318条的规定。
五、第五,保险受益人在享有保险利益的同时,还应该承担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责任。这是基于保险合同的一般性规定,也是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权益。这一权利源自《民法典》第321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保险受益权的权利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有权享受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补偿;请求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提出;应承担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责任。这些权利的行使,对于保障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保障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和高效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保险受益权的权利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成为保险受益人;有权享受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补偿;请求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提出;应承担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责任。这些权利的行使,对于保障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保障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和高效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