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和孩子在保险中的受益人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夫妻为孩子投保时,双方都有权作为受益人。这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所规定的。
2.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因此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为子女投保并指定受益人。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
3. 子女作为父母双方的子女,享有与父母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父母为孩子投保时,子女也有权作为受益人。这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
4. 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保险金作为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或分别享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夫妻为孩子投保时,可以协商确定保险金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5. 在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或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父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作为受益人继承父母遗产。
综上所述,夫妻和孩子在保险中的受益人应具备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在制定保险合同时,夫妻双方应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尊重法律规定,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受益人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总结:综上所述,夫妻和孩子在保险中的受益人应具备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依据。在制定保险合同时,夫妻双方应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尊重法律规定,确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受益人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