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权益
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为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因此,补充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
二、指定书面形式
根据《保险法》第43条,受益人应当由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否则默认为法定继承。书面形式包括填写保险公司提供的申请表或在保险单上明确标注。
三、受益人资格审查
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受益人的身份和权利进行审核,如《保险法》第44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这确保了受益人的合法性。
四、变更与撤销
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如《保险法》第46条:“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若需撤销,通常需符合合同规定并得到保险公司同意。
五、受益人权益保护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除非受益人放弃或丧失领取权。《保险法》第47条规定:“受益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领取保险金。”
总结::补充保险的受益人设定涉及法律规定,包括指定方式、资格确认、变更程序以及权益保护等。依法操作,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是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