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保险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
一、合同约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合法、适当的原则。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不得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主张继承的,应当以遗嘱或者遗赠的内容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约定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收养人,按照下列规定可以与被收养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或者组织建立或者恢复收养关系:(一)被收养人父母同意的;(二)被收养人父母为无配偶男性或者无配偶女性的;(三)被收养人父母年迈的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被收养人的父母的;(四)与被收养人父母有抚养关系的;(五)被收养人父母有特殊困难的;(六)经被收养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七)被收养人父母生有私生子的。”
三、司法判例
1. 在《张某某诉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张某指定其子张某某为受益人,后张某去世,被保险人张某被保险金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不得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被保险人张某指定其子张某某为受益人并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故对张某某的死亡抚恤金,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2. 在《李某诉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李某指定其妻王某为受益人,后李某去世,被保险人李某被保险金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不得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被保险人李某指定其妻王某为受益人并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故对王某的死亡抚恤金,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四、律师建议
1. 在制定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指定的受益人,但应当遵循合同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
2.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则该指定行为无效。
3.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
4. 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指定的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与被保险人有抚养关系的人,则指定行为无效。
保险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判例。在制定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遵循合同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则该指定行为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指定的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与被保险人有抚养关系的人,则指定行为无效。
总结:保险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判例。在制定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遵循合同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人身保险金用于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用途,则该指定行为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遗嘱或者遗赠指定的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与被保险人有抚养关系的人,则指定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