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2条,自然人有权变更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份额。变更受益人属于保险合同的可变更内容,只要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需征得原受益人的同意。
2. 权利行使:根据《民法典》第1178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变更应符合法定形式,如书面通知并经保险公司确认。
3. 通知程序:根据《保险法》第134条,受益人变更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可能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
4. 通知效力:变更通知自到达保险公司并被有效确认时生效。若通知过程中存在争议,可参照《民法典》第509条,关于意思表示一致的原则判断变更的效力。
5. 法律后果:一旦变更完成,原受益人将丧失原有的权利,新的受益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若未通知或通知无效,可能导致原受益人对保险金主张权利。
总结::在华夏保险中,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变更受益人,但需遵循法定程序,提供有效证据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的效力取决于通知的有效性,且变更后原受益人权益将不再享有。此过程需严格遵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