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受益人收益顺序分析
1:《保险法》第39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险法》第41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4:《保险法》第40条受益人变更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5:《保险法》第38条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收益顺序主要取决于是否明确指定受益人,受益人的生存状况,以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在指定受益人时,必须遵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指定可能无效。若无明确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资格,保险金将按法定程序转为遗产处理。受益权的变更和放弃也需遵循法定程序。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具有指定受益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