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进行商标近似查询时,资深高级律师会考虑以下五个关键因素:
1. 直接相似性:主要考察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直接相似。《2006年商标条例》第3条指出,“如果一个商标与另一个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相同,或者由于它们之间的近似性可能误导公众,尤其是使公众误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同一商人或与其有经济联系,则这两个商标被视为不能同时注册。”
2. 概念相似性:评估商标所传达的理念和印象是否相近。即使文字和设计不同,但如果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混淆,也可能被判定为近似。《2006年商标条例》第3条提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这包括了概念上的混淆。
3. 商品/服务类别:考虑商标将应用于哪些商品或服务类别。根据《2006年商标条例》第3(1)(b)款,即使商标在不同的类别中,如果这些类别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也可能判定为近似。
4. 市场重叠:关注潜在的消费者群体是否有可能重叠。即便商标不完全相同,但若它们在同一市场内运作,可能导致混淆,《2006年商标条例》第3条对此有所规定。
5. 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具有较高显著性和知名度的商标受到更强的保护。《2006年商标条例》第3(2)条指出,如果一个商标因长期使用而获得了显著性或声誉,那么即使是轻微的差异,也可能被认为构成近似。
总结::在英国,判断商标近似不仅看表面特征,还要综合考量消费者认知、产品类别、市场情况以及商标的显著度。确保商标的独特性和避免侵犯他人权益是企业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