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当再婚保险受益人死亡后,若未指定其他受益人或受益人顺序,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具体继承范围和顺序应遵循《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
二、遗嘱继承
若被保险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对保险金作出明确分配安排,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确定新的受益人。《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指定遗嘱执行人。因此,若遗嘱中指定了保险金的继承人,即使原保险受益人已故,该继承人仍可依据遗嘱取得保险金。
三、受益人变更条款
《民法典》第49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对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等享有选择权。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关于受益人变更的规定。若原保险受益人去世后,被保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新的受益人将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四、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受益人
部分保险合同中可能设有“顺位受益人”或“替补受益人”的条款。当第一顺位受益人去世后,保险金将自动转给顺位在后的受益人或替补受益人。这种情况下,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新的保险金接收者。
五、保险金归属的司法裁决
若保险金归属存在争议,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相关当事人可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事实情况依法作出裁决。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6条对保险金归属问题的司法认定提供了指引。
总结::再婚保险受益人去世后,保险金归属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是否指定其他受益人、是否存在有效遗嘱、保险合同是否有特定约定、是否进行受益人变更操作以及司法裁决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严格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情,依法确定保险金的最终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