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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法律顾问?

用户:154****731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2024-12-29 13:02 法律顾问 浏览量: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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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娜娜
拓娜娜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债权债务

您想了解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时,作为资深高级律师将如何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这一法律问题,并希望引用最新的、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接下来我将从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债务承担及特殊情况处理这五个方面进行解析,并附上相关法律条文。

首先,在界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次,在分割原则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再次,在分割方式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在债务承担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后,在特殊情况处理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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